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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帖时间:2024-05-04 20:20:07
□ 智春丽
■ 回归互助的引导本质、呵护互助的网络初心 ,网络互助平台应把完善流程、互助提升透明度作为立身之本,更好切实保护会员隐私和权益
遵循一定的造福流程 ,由参与的引导成员分摊成本 ,平台方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用,网络当成员需要救助时进行“互助接力”……近年来,互助借助数字技术 ,更好网络互助悄然兴起、造福快速发展,引导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型社群合作机制 。网络
网络互助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任难题,互助又可发挥平台规模效应来提高效率、更好降低成本,造福具有明显的优势 。同时 ,它不同于商业保险 ,往往只需缴纳很少的费用即可加入,有利于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重疾保障需求。
然而 ,最近一段时间,网络互助平台却“热”中遇“冷”。一些知名网络互助平台宣布关停 ,尚在运行的也出现了用户减少等现象。此外 ,虚假宣传、诱导加入、莫名扣费、退出困难、理赔纠纷……关于网络互助的投诉不时发生 ,反映出一项新生事物由产生到成熟的不易,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紧迫性 。激发网络互助的正面效应 ,把“善意”更好转化为“善行” ,还须找准问题根源、强化外部监管、促进行业自律。
一些网络互助项目游走在多种业务的边缘地带,定位不够清晰,导致管理存在盲区 ,再加上行业快速扩张的同时自律不足,因而出现种种失序问题 。一方面,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的网络互助平台在工商部门多注册为“网络科技企业”,而业务范围往往涉及融资,如果没有相应约束,存在巨大隐患 。不久前 ,银保监会人士表示 ,对于网络互助主要是要规范发展,是慈善就做慈善 ,打着互助旗号从事金融业务 、保险业务就偏离了互助本身的性质。如果要开展保险等金融业务要取得金融牌照才能做 ,必须做到“有证驾驶”。另一方面 ,网络互助虽然参与门槛低 ,但信用依托不足 ,也普遍缺乏精算模式的支撑 ,若缺乏透明度,仅靠参与互助计划时签订的“君子协议”,并不足以保障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。例如 ,一些用户反映的不通知就扣费 、分摊成本逐渐增多等问题,降低了参与者的信任感。
应该看到,网络互助的技术优势仍然存在,所凝聚的社会善意也没有减退。国务院出台的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提出:“到2030年 ,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 ,医疗救助为托底,补充医疗保险、商业健康保险、慈善捐赠 、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”。这为网络互助在医疗保障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 ,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发展空间 。网络互助所展现的创新活力 ,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良性竞争 ,有助于促进相关行业优化流程、改善服务。治理网络互助存在的问题,增强公众对网络互助的信任,亟待从监管层面完善法律法规 ,消除监管盲区 ,明确权责归属,健全常态监督。
当前网络互助遇“冷” ,恰好给行业提供了“冷静期”。作为成长中的新业态,扎扎实实地提升专业水平、加强自律尤为重要 。网络互助平台应把完善流程 、提升透明度作为立身之本 ,切实保护会员隐私和权益。毕竟 ,人们加入其中是为了寻求互助 ,如果得不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必会离开,平台的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。回归互助的本质、呵护互助的初心,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,网络互助行业才能更好传递善意 、造福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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